6月8日
在海岸线广播录了一期网络广播节目,很好玩~
嘻~会继续试着做!将HC进行到底!吼吼~~~~~~~~~
4月17日
阴阴沉沉不是本性。然情绪如气候突变,骤然降温。
遇上久日不见的老友,欲细说委曲,一吐为快。不想被戳到痛处,登时垮下脸来,闹得不欢而散。心里透彻,知道是被关心的。奈何今时不比往日。昔日自信高傲,犹如铜墙铁壁,铁甲护身,将自己保护得密不透风。现下感怀零落,如同半空之中脚踩钢索,稍有不慎,便粉身碎骨。念此君当日百般纵容,如今却句句警钟、言辞犀利,顿感如芒在背。思及前后反差极大,心中甚是抑郁。廖廖数语,话不投机,终意气难消。当下明白,是为女子,自怜自怨要不得,自信自爱是根本。
换了一张新桌面,Sandro的Pepsi广告图。深蓝为底,色彩繁复。小羊的侧面甚是优美,经典的45度角。眉宇飞扬,星目流光,鼻线弧度绝美,精心算计过一般。修长矫健的身姿跃然欲起,神采奕奕。画面捕捉得刚好,亦动亦静。小羊不经意间展露出一个立面,却是万种风情。反复审之,终敌不过“色彩癖”的心理障碍,于是动手将周边杂色PS去除,只留一色的深蓝。蓝,心底的颜色。
为了等待米兰德比,以看小说杀时间。友发来短信,谈及卡西,心下大悦。兴致所及,告之卡西趣事二三。相聊甚欢。不想,对方提及某人。见到名字,心如刀刺。继而颤栗,几乎不能握紧手机。方知不妙,草草结束交谈。颤抖仍不能止,狼狈不堪。渐渐平息,不住苦笑,以为可以放轻,然魔障难除。一局暗战,输得彻底。
比赛很好地转移了注意力。间中与好友侃球。如故。
3月27日
五年,生命中五分之一的时光。
谢谢你,陪我一起度过。
我曾经说,我要对你再好一点,因为除了我,你几乎没有朋友。
你说你对我不好。
好?不好?
又有什么重要?
我们对话的几天后,你告诉我你要离开。
我点头说好,好,好。
是够久了,我们不应该再彼此捆绑。
我努力告诉自己,要微笑着面对以后的生活,
没有你,我会很好。
没有我,你会更好!
我没有想像中坚强,你却一点也不脆弱。
于是微笑,转身,
泪水划过,
从此,
我们都要习惯,一个人生活。
12月30日
不知道这半年来是怎么过的,浑浑噩噩,失了魂似的。
知道问题的症结之所在,却偏偏不愿去解决。
从没有过连续这么长时间的懒散、抑郁、消极,这样的自我放逐,任性到底!
我想,我到底是不诚实的!
对别人不诚实,对自己更是不诚实。
遮遮掩掩躲躲藏藏,其实只是无谓的游戏,累了,却不愿停。
想来是习惯了吧!呵~
发生了一些事,很小很小的事,却足以让自己颠覆信仰和信念。这就是纯粹的代价。
以为简单,可以放轻一切。却原来,又着了另一种魔。
人,怎么可能真的如此单纯?
走了这么久,依旧在原地打转。
怀疑自己,彻底的怀疑。
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开始腐朽了?
不怨不怒不悲不愤,
和木偶无异!
学会了回忆,追思那些美丽的日子。
却拿现在的自己没有办法,
是不是内心里住着一个魔鬼,张牙舞爪,美好的东西统统都被抑制、扼杀?
睁了眼,闭了眼,一片漆黑。
如果我的2005就这样过去了,是不是会有些怅然?
醒着一半,昏着一半。平白的少活了半年。
也罢!
如此,倒是可以放下心来,洒脱地挥手作别……
11月23日
我想我绝计不是什么BT吧!
不过我今天夜里做的那个梦比普通的BT要BT上百倍千倍!
可能这几天都在想着那个“虐”字,于是虐人的情节不由在心里滋生。
然后……
在我今夜的梦境中出现了一个可怕的画面。看上去有点像电影宣传海报。以墨绿色和深蓝色为背景,一位年轻的少妇目光呆滞坐在昏暗的角落,怀中抱着一个眼大无神的小婴儿。整个画面压抑、沉寂,绝望,沉重得让人喘不过气!画外音:“要虐一个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虐她的孩子”。
然后像是电影内容介绍一般,这个画面的解释是:一位医生因为和这女子结了仇,便把她出生不久的孩子抱走做了脑蛋白切除手术。这位年轻的母亲找到孩子时,孩子已经永远的变成了白痴……
天,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做这样的怪梦,醒来的时候冷汗涔涔。那个年轻母亲孤单萧索的身形和那绝望的死亡气息就一直萦绕在我脑中,让我心惊不已。我知道,一旦被切除脑蛋白,那么人是一辈子都失去思考能力,只比植物人多一口气。那位医生的报复手段是何其的残忍!他不仅摧毁了一个小生命的肉体和心灵,更是生生折断了一个母亲全部的爱和希望!
想起几天前在家整理DVD时,发现一张没看过的碟《飞越疯人院》,那内容介绍中就有人被切除脑蛋白的描述,于是没敢看。怕最怕那种对人性的摧残。我想,一定是那时候受了刺激,于是才有了今夜这个可怕的梦!
阿门~
11月9日

早晨工作的时候,一个旋律突地在脑中闪现,然后歌词慢慢地跳出来。舒缓、哀怨、深情,多么熟悉的感觉!可一下子却记不起歌名了。在网上找到这首歌,曾经的最爱《袖手旁观》。
想起那段借着音乐才能入眠的日子。灰暗、自闭的自己,所有所有的情感全交付给一叠叠卡带和CD。
喜欢姚谦的词,并不华丽,却真挚;喜欢黄国伦的曲,无比飘渺,极尽浪漫。
而秦齐,这把干净、清澈的嗓音让我迷恋了许久。
重新找回这首歌,却不能再找回当初的自己。笑,那时多么傻多么痴的女孩呀!
曲:黄国伦 词:姚谦 唱:齐秦
寂寞让人忙 思念让人慌
多喝一点酒 多吹一些风能不能解放
生活有些忙 坚持有点难
闭上一只眼 点上一根烟能不能不管
你最近好吗 身体可无恙
多想不去想 夜夜偏又想 真教人为难
你的脸庞 闭上眼睛就在我眼前转呀转
我拿什么条件能够把你遗忘
除非我们从一开始就不曾爱过对方
你的近况 断续从朋友口中传到我耳畔
我拿什么条件可以袖手旁观
除非你说离开我你从不觉得遗憾
11月8日
前几日见到微雨JJ的图,想起很早以前写的东东。
小水是一个电视迷,准确地说我年少时是一个电视迷。同时,也是一个电影迷。在金庸剧被翻拍成风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原来古龙的作品翻拍成影视剧也不在少数。好在,从70年代到80年代,这十几年中,这些作品的质量多数是让人满意的。这段时期,也真正可以算得上是古龙黄金期。只可惜,如今古龙剧已风光不再,我们只能从以前的影像中寻找美好的回忆。
以下是小水知道的多部影视剧多个版本的演员阵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小李飞刀系列:《边城浪子》《九月鹰飞》《飞刀,又见飞刀》《多情剑客无情剑》
李寻欢:
关礼杰:与李寻欢的那份神似,令人心跳。大结局中,李寻欢单骑孤行于风雪之中,那 份凄凉令人难忘。其实倒是更喜欢关的反派角色,〈新龙门客栈〉中的常言笑亦正亦邪、性情多变、高深莫测,所有人的戏加起来都不及他一个人的精彩。咦?好像扯远了!
徐少强(飞刀传说):没看过。倒是经常看他演反角。在齐版楚留香中演薛衣人的哥哥,一个大奸人。想起他演李寻欢,感觉怪怪的。
焦恩俊:焦是帅哥,古装扮相也很迷人。不过,说实在的,看到那方便面似的发型真的很不舒服。再看到胡乱删改的剧情,直逼人吐血。展大侠,您还是回开封府吧,做回御猫比较有前途!
郑伊健:我作梦也想不到小李飞刀会成为楚留香的师傅。好吧,就当我见识浅薄吧!既然楚留香都成为某国的王储了,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这位李寻欢的扮相尚可,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伊面演什么角色都是一个表情?
狄龙: 这个版本没看过,但见过剧照,感觉……还是差那么一点点。
朱江: 在无线的台庆电视电影〈群英会〉中见过他的小李飞刀造型,虽然不算英俊潇洒,却多了份儒雅之气,亦有仁爱之风。
林诗音:
萧蔷: 有人说她是台湾第一美女。她也确实很美,不过,却过于妖艳,与我心目中的林诗音相去甚远。
关宝慧:第一次看她的戏是〈九阴真经〉,出演梅超风的,片中多数以男装示人,倒也英姿飒爽,别有一番味道。不过,女装就有些差强人意了。94射雕中的穆念慈,她以演技弥补了相貌的不足,而这次呢……有人说,就是因为她毁了一整部剧。当然,这个版本的编剧也烂得可以!
张延 : 在97《神雕侠侣》中扮相让人惊艳,而这次却让人无比失望。不知是年龄渐长,还是化妆的问题?
叶开:
张兆辉:或许他不是最英俊的,却绝对潇洒。他的叶开幽默、风趣、机智、沉着。我是从这部剧开始认识他的,不知道为什么,他演过很多很经典的角色(叶开、柳若松、杨逍),却一直不能上位。不过,在最新一届香港金像奖凭〈大块头有大智慧〉中的警察一角,获最佳男配角提名,也算是对其演技的肯定了。唉,又是配角!
刘松仁:年少英俊,黄金时代。那个时期,松叔叔演了很多古龙剧。
丁灵玲:
曾华倩:我很喜欢的演员出演了我很喜欢的一个角色。美丽善良、任性刁蛮却不失温柔可爱,我心目中的丁灵玲就是这样的。除〈边城浪子〉外,曾华倩还与张兆辉合作演出过多部剧集。在现实中,原本以为“丁灵玲”能与“小鱼儿”牵手走到一起,却不料半路杀出了个刘嘉玲。
魏秋桦:魏秋桦年轻的时候真的很漂亮,不过,这个版本里面,好像上官小仙的角色更受欢迎。怪~
傅红雪:
吴岱融:英俊、苍白、冷漠、孤傲、阴郁。被公认为历代傅红雪中最形似也是最神似的一位。吴岱融的傅红雪和他的另一个角色花无缺已成为古迷心中永恒的经典,无可取代!
惠天赐(〈傅红血传奇〉):此人好像是惠英红的兄弟,83射雕中演陆冠英的那位,在早年的〈十三太保〉中也有过出色的表现。
狄龙: 据说成龙刚出道时,有人向古龙推荐他,古龙却不答应,说他笔下的人物只可以让狄龙那样的演员去演,显见古大侠对其之钟爱。
路小佳:
李家声:长相很正,也演出了路小佳的味道。虽是杀手却不冷血,虽然傲慢却也不失可爱。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总是演些憨憨的、傻傻的角色,像〈苗翠花〉里的雷老虎那样。挺可惜的!
张智霖:娃娃脸,古装扮相也不错。
李坏:
张智霖:不知道为什么,有说不出的别扭。
《楚留香传奇》
楚留香:
郑少秋:不知道是楚留香成就是郑少秋还是郑少秋成就了楚留香,反正大家只要提到楚留香,就会想到郑少秋,提到郑少秋就会想到楚留香。所以,楚留香就是郑少秋,郑少秋就是楚留香。其它的,已不必多说了!:)
苗侨伟:83版射雕中真正被捧红的只有两个人:苗侨伟和翁美玲。阿苗的古装扮相迷死了一票少女,也使其拥有了大量铁杆影迷。他的楚留香依旧是玉树临风、潇洒迷人,只可惜有郑少秋珠玉在前,难以超越。不过,此剧中阿苗和阿翁的对手戏确是最大看点。叹伊人已去,人们只有从旧作中追忆她的音容笑貌。在《绝代双骄》中,阿苗的江枫与戚美珍的花月奴也成为FANS心目中的经典形象。
郭富城:武功不济、运气不佳,好像是最没用的楚留香。总是扮帅扮酷,倒不如坏坏的胡铁花来的可爱!
任贤齐:真正天怒人怨的毁人之作。已不用多说了!
孟飞: 据说演过多部古龙剧,姜大卫与其合作演过中原一点红。依稀还记得有部片子叫〈西门无恨〉,是说楚留香女儿的,孟飞在片中演她的情人。呵呵!
刘德凯:他演的电影本不多,演楚留香就更少见了,不过这部片中的造型更像陆小凤。
胡铁花:
吴孟达:那时候的吴大叔还没有大腹便便,身手倒也敏捷。
沈孟生:台湾版〈香帅传奇〉中,表演风趣幽默,也是该剧亮点之一。
温兆伦:最好色、最胆小、最贪财的胡铁花,在半路遇上楚留香,不打不相识。呵呵,和原著相去十万八千里,不过没关系,人家叫“笑侠楚留香”嘛,只要能惹人发笑就可以了,其它的就不用追问了。
苏蓉蓉:
赵雅芝: 芝芝的古装扮相真是绝了!如果现在有评选古装第一美人,我一定投她一票!温柔娴静、蕙质兰心、美丽大方,不愧为香帅最钟爱的女子。当然是苏蓉蓉的不二人选!
黎姿: 如果蓉蓉真的这么泼辣、任性、蛮不讲理,不知道楚香帅还会不会让她留在身边?不过好在这部剧只是借原著中的名字而已,内容与原著完全没有关系。就当是看一场美女秀了!
叶蕴仪: 娇巧可人,有灵气。可爱版的蓉蓉。
李红袖:
张茜: 知书达礼、冷静从容。整部剧里,只有她最接近原型。
袁咏仪:伶牙俐嘴、机灵可爱,不像红袖,倒像是甜儿。是不是导演把两个角色弄混了?
《铁血大旗门》
铁中棠:
石修: 对他印象最深刻的是《天龙八部》中的慕容复,好个浊世翩翩佳公子!不过,演译起古龙笔下的这位铁血英雄,又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惊喜。
云铮:
刘青云:外表傻傻的、憨憨的,却有一股子倔气,很接近原著。
《圆月弯刀》
丁鹏:
古天乐:有人认识他是在97神雕,也有人认识他是从这部圆月弯刀,足见这两部片子对他的影响。虽然剧中情节删改很多,但是丁鹏这个人物的外形与性情倒是与原著相符。值得一提的是,剧中秦可卿的戏改得很悲情、感人,温碧霞的表现功不可没。
刘松仁:正是松叔意气风发的时候。
青青:
赵雅芝:这部剧中,青青的扮相依然是绝美,只可惜红颜薄命。忽然想起来,赵雅芝还有一部与姜大卫合作的《风铃中的刀声》。这才发现,芝芝竟也演了不少古龙笔下的人物。
梁小冰:这部戏可以称得上是梁小冰的代表作了。她的古装扮相也很美,却是那种冷冷的、清爽的美,似是不食人间烟火。
《绝代双骄》
小鱼儿:
梁朝伟:最经典的小鱼儿。就像郑少秋之于楚留香,每提起小鱼儿,我的脑子里就会出现梁朝伟的样子。这部剧我重温了很多遍,但总不会厌,却不知角色的魅力还是梁本人的魅力使然?
林志颖:最愚蠢的小鱼儿。个人以为扮相还可以,但是演技……说实在的,如果小鱼儿成天只会挤眉弄眼、装可爱,只怕也不该再叫小鱼儿,而是叫小妖儿了!
刘德华:电影版与原著相去甚远,刘德华的小鱼儿感觉不出“小”,呵呵,应该叫“鱼叔叔”,不过,聪明、刁钻还在。
花无缺:
吴岱融:古龙笔下的“无缺公子”真可谓是完美无缺。白衣翩翩,手执折扇,吴岱融活脱脱一个从书中走出的“无缺公子”。当年,只是香港无线二,三线艺人的吴岱融,因为参演了这个角色,而一举走红,成为当时红极一时的一线小生。吴岱融的“花无缺”冷傲,俊美,武艺不凡,其风芒丝毫不逊色于当时已是“五虎”之一的梁朝伟。然而,令人可惜的是的,“花无缺”之后,这位美少年似乎星路不顺,竟沦落到拍三级片了。
苏有朋:没有演出花无缺的大智若愚,却也有对铁心兰的情深义重,表现中规中矩。
林青霞:最漂亮的花无缺,这位花无缺不但女扮男装,与小鱼儿斗智斗勇,最后还结成连理,双宿双飞。厉害吧!不得不惊叹编剧的想像力。
石修: 没看过。据说该版小鱼儿是黄元申,主演还有米雪和黄杏秀。
铁心兰:
黎美娴:无线八十年代出了一大批古典美人,黎美娴就是其中一位。她的铁心兰美艳如花,外刚内柔,楚楚可怜,不得不让人动心。
陈德蓉:这位好像MM老得特别快,皱纹、眼袋那么明显。唉,当时《梅花烙》里让人惊艳的白吟霜早已不再了!
苏樱:
谢宁(翠浓):这位MM可是大美女哦,还是港姐出身呢!无论是冰雪聪明,才智不下小鱼儿的苏樱,还是对傅红雪情深意重的翠浓,她都演得得心应手。真正是美丽与才情并重的女子。
《陆小凤》
陆小凤:
万梓良:可能是对他有偏见吧,毕竟《流氓大亨》里的形象太深入人心了,总觉得他更适合演现代戏。不过,这部剧的口碑还不错。
刘松仁:与万梓良不相上下,亦是经典形象。
张家辉:准确地说,《决战紫金之颠》中张家辉扮演的角色并不叫陆小凤,但是看过《陆小凤》的人都知道,隆隆九是以陆小凤为原形的。有点夸张,有点搞笑,轻松的贺岁片。
林志颖:感觉像一个小孩子偷偷贴上两撇胡子扮家家,演技不谈,只是造型就很让人够呛了。
叶孤城:
刘德华:中年以后的刘德华居然真的有一点点霸气,看来20多年来娱乐圈的历炼,已使他修炼出上乘的武功心法。
郑少秋:也是在《群英会》中见到的,感觉是乾隆的霸气、楚留香的优雅与丁蟹的偏执的综合体。
西门吹雪:
郑伊健:与他演的另一个角色李寻欢相比,看不出任何区别。
李铭顺:帅哥,新加坡版《神雕侠侣》中的杨过。只可惜,整部剧的班底不好,不能让他有好的发挥。
《萧十一郎》
萧十一郎:
黄日华:演出了萧十一郎的孤独、苍凉,可惜,太过于苍老。岁月不饶人哪!华哥若是早上五年扮演此角色,效果应该更好。
吴奇隆:不知道是不是受“小虎队”影响,总觉得他更像虎而不像狼。
连城壁:
于波: 同样的让人受不了的方便面发型。难道现在流行这个?外形尚可,表现一般。他在奇幻武侠剧《水月洞天》中扮演的童博更加出色。
林文龙:中年版的连城壁。虽然林哥哥确是大帅哥,可惜……叹无线人才青黄不接呀!
风四娘:
马娅舒:少女版的风四娘,漂亮、泼辣、任性、多情,本剧中唯一的惊喜。也据说因这部剧与吴奇隆结缘。呵呵,现实中的萧十一郎与风四娘终于走到了一起。
邵美琪:美琪的演技绝对让人放心。与黄日华一样,年龄才是致命伤。如果再年轻上五六岁,风四娘非她莫属。
沈壁君:
朱茵: 美有很多种,朱茵的美恰恰不是沈壁君的那种。我倒觉得她更适合演风四娘,早年的一部琼瑶剧《苍天有泪》中她扮演的雨娟倒是与风四娘有些相似。
向海岚:虽说是港姐出身,却不觉得她有多美。出演武林第一美人,缺乏说服力。像是《卫斯里》中的钢牙妹比较适合她。
《流星蝴蝶剑》
孟星魂:
梁朝伟:这个杀手不太冷。电影版改变了很多,更潇洒、更柔情的孟星魂。
李南星:这个版本比较有意思。片名叫〈莲花争霸〉,但实质却是〈流星蝴蝶剑〉加上一本〈葵花宝典〉,片中李南星演的角色叫沈冲(不知道是不是与令狐冲有什么关系)。李有“新加城的周润发”之美誉,扮相不错,演技也好。这部片子也成为在内地最的影响的新加坡武侠片。
丁子俊:丁子俊的转型之作,但似乎不是很成功。郑少秋演老伯,倒有些看头。
小蝶:
王祖贤:娇柔、淘气、可爱。完全没有原著中的苦情味道,看来,编剧是希望小蝶能更幸福地与孟星魂在一起。
朱乐玲:长相还不错,有点苦苦的味道。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对她印象最深刻的可能就是那对大大的耳环了。
高老大:
杨紫琼:初初看这部戏时,对这个角色很不喜欢。时隔多年,重新温习,竟完全被打动。时间呀时间,你真的能改变很多东西。杨紫琼的高老大时而冷若冰霜,时而妖娆妩媚。对孟星魂痴心一片,但怎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只能一声叹息。片尾曲也是她唱的,很好听!
刘秋莲:仍然是悲情角色,但是举手投足角尽是风情,倒也让人心醉。剧中刘扮演的高老大已改名叫秋若兰还有一位孪生姐妹风二娘(风四娘问:“和我有什么关系?”)。有一场戏是风二娘在篝火旁饮酒高歌,一曲《笑红尘》,让人印象深刻。
《浣花洗剑录》
方宝儿:
张国荣:那时的张国荣“形容尚小”,却是玉面朱唇,风度翩翩的美少年。可惜偶那时候年轻还很小,除了还记得王伟扮演紫衣候,其它的都忘了。
另外,近年来内地拍过几部古龙剧集,像《三少爷的剑》、《武林外史》、〈凡人杨大头〉,由于编剧的胡乱改编,早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古龙。加之演员毫无魅力可言,不提也罢!
10月23日
似乎每次作决定总是在一觉醒来后,
那些潜伏的、曾经不确定的想法就那么自然地跑出来。
一睁开眼就能看到阳光的感觉真好,仿若新生。
这一次呢?
其实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输的了,不是吗?
10月14日
all alone i have started my journey
to the darkness of darkness i go
with a reason,i stopped for a moment
in this world full of pleasure so frail
town after town on i travel
pass through faces i know and know not
like a bird in flight,sometimes i topple
time and time again,just farewells
donde voy,donde voy
day by day,my story unfolds
solo estoy,solo estoy
all alone as the day i was born
till your eyes rest in mine,i shall wander
no more darkness i know and know not
for your sweetness i traded my freedom
not knowing a farewell awaits
you know,heaers can be repeatedly broken
making room for the harrows to come
along with my sorrows i buried
my tears,my smiles,your name
donde voy,donde voy
songs of lovetales i sing of no more
solo estoy,solo estoy
once again with my shadows i roam
donde voy,donde voy
all alone as the day i was born
solo estoy,solo estoy
still alone with my shadows i roam
9月30日
Colors of the Wind
by:vanessa williams
You think you own whatever land you land on
The earth is just a dead thing you can claim
But I know every rock and tree and creature
Has a life has a spirit has a name
You think the only people who are people
Are the people who look and think like you
But if you walk the footsteps of a stranger
You’ll learn things you never knew
You never knew
Have you ever heard the wolf cry
To the blue corn moon
Or asked the grinning bobcat why he grinned
Can you sing with all the voices of the mountain
Can you paint with all the colors of the wind
Can you paint with all the colors of the wind
Come run the hidden pine trails of the forest
Come taste the sun-sweet berries of the earth
Come roll in all the riches all around you
And for once never wonder what they’re worth
The rainstorm and the river are my brothers
The heron and the otter are my friends
And we are all connected to each other
In a circle in a hoop that never ends
Have you ever heard the wolf cry
To the blue corn moon
Or let the eagle tell you where he’s been
Can you sing with all the voices of the mountain
Can you paint with all the colors of the wind
Can you paint with all the colors of the wind
How high does the sycamore grow
If you cut it down then you’ll never know
And you‘ll never hear the wolf cry
To the blue corn moon
For whether we are white of copper-skinned
We need to sing with all the voices of the mountain
We need to paint with all the colors of the wind
You can own the earth and still
All you’ll own is earth until
You can paint with all the colors of the wind
555555555~~~~~~~~~
那是、那是!因为全世界就只有非非你一个人说偶不勤奋。
9月26日
记得朋友第一次向我推荐《神秘园》的时候,很肯定地说那是与班德瑞同类的音乐。他说他很懂得我的喜欢好,我一定会喜欢。是的,我确实很喜欢。但是,我不得不说,《神秘园》带给我的感受绝对和班德瑞不同。后者是真的让人怡然放松,而前者,太有杀伤力!
KATE问我《影子传说》会不会是个坑,我说不会。其实这文一直在写,只是我很难像其他朋友那样,很有条理地写一章发一章,作者写得有序,读者看得安心。我承认我是混乱的。早在写开头的时候就定下了结尾,中间的故事也写了约七千多字,然后突然觉得不对,全部推翻重来,眼见着从两万字回到三千字,然后又是七千、一万……第一次想好好地写文,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好几次,写不下去,晴说,干脆简单些,草草完结算了!摇摇头,不行!这文我已经花了很多心思,写得好与不好倒在其次,关键是,我的态度绝对不是马虎了事。昨天终于写到虐小狼的那一段,自己看着都心疼。不知道是因为文里的情节,还是因为受耳边《神秘园》音乐的感染。笑!
因为脚上的伤,好几个周末都没能出去。眼见着这个星期更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于是注定又得留在家里了。
《甜蜜的十一月》。
近来对好莱坞的所谓大片无比反感,于是这个看似轻松的片名便显得十分讨好。基努里维斯和查理斯塞隆,也都是我非常喜欢甚至有些偏爱的演员。
对查理斯塞隆的喜爱是从《魔鬼代言人》开始,第一眼便喜欢上这个娇俏甜美的女孩。随着诡异的情节推动,女孩的命运在悄悄发生改变,从最初的天真浪漫到最后的抑郁沉默、歇斯底里,她都拿捏得十分到位,这才发现,这女子不但有出众的外表亦有令人叹服的演技。值得一提的是,《魔鬼代言人》的男主角也是基努里维斯,他们饰演的是一对夫妇,活在魔鬼(艾尔帕西诺)的阴影中,并最终挣脱、找到自我。一直不愿看《女魔头》,虽然知道这部影片帮助她勇夺奥斯卡最佳女演员,但此片中的造型实在……(怒!奥斯卡总是逼人自毁容貌!)
不知道中国观众对于基努里维斯特殊的好感是不是来源于他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我真正喜欢他是从《我的私人爱德华》开始,然后是《惊情四百年》(虽然他只是个小配角)、《生死时速》、《魔鬼代言人》、《正义守望者》……从男妓到骑士、警察、律师、杀手、到后来另他大红大紫的虚拟英雄(《黑客帝国》里奥),他尝试过各种不同类形反差极大的角色。然而,当你真正了解过基努里维斯的身世后,你会发现他本人的经历会比这些角色来得更具传奇。
扯远了,说回这个部电影。甜蜜的十一月。甜蜜吗?是的。真的甜蜜吗?不尽然。影片的一开始会让你误以为这是一部带有说教意义的爱情片。去改造一个毫无生活情趣的工作狂,听起来有点像心理学家或是广告商干的事儿,然而……当这一切都是一个身患绝症的少女最后的游戏时,故事开始变得富有戏剧性,也开始变得扣人心弦。他和她的命运会如何?爱情往往是意外的产物。游戏超出了她的控制,如同她的生命,亦不能握在自己手中。他们真的相爱了!但紧接着的便是生死离别。到这里,我认为才看到了片子真正想表达的东西。当一对相爱的人,其中一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他们各自会做出怎样的选择?笑,其实这个问题许久以前就在我的脑中盘旋。如果患绝症的是你,你会一个人离开,把自己最美好的记忆留在对方心里?还是缠绵厮守,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很欣慰,女主角选择了前者,这同样也是我的答案。虽然不能天才地久,可是真真切切地拥有过彼此。记忆中的十一月,便是与你相恋的十一月,因你的转去而凝固,永远永远也不会退色了!记得最后两人告别的时候,女孩用围巾蒙上了他的眼睛。不用亲眼看着她的离去,便能想像她永远不会离去。虽然结束并不是HAPPY ENDING,我却不认为这是悲剧。是的,他们不悲!她帮他找回了爱人的能力,这是他的幸运;他给她生命中最后的幸福,她离开,是带着笑的!
9月13日
和非非的联文,为虾米要写武侠捏?
武侠、武侠?好遥远的东东……默~
贴上旧作一篇,《蓝焰传奇》,先找找感觉吧!
现在才发现,偶的坑还真是不少!(自殴~)
引子 蓝焰
这是一个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买得到的世界。
如果你要买酒,只要带上银子到任何一家酒馆都能让你乘心如意。
如果你要买布,只要你的银子足够多,无论是绫罗绸帛,丝织锦缎你都可以从布店老板那儿换得。
如果你要买的是命,别人的命,那你就不得不去找蓝焰了。
蓝焰是什么?
一个人?一件兵器?还是一种蓝色的火焰?
有人说,蓝焰是一个组织,组织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叫蓝焰,每个蓝焰完成任务时都会留下一团蓝色的火焰。所以,蓝焰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一件兵器,也可以是一种蓝色的火焰。
无论你要什么人的命,蓝焰都能取得到,定然包君满意。当然,前提是你要能出得起价钱。提供这么优秀的服务,费用当然也很可观。所以,人们都说蓝焰是这个世上最昂贵、也是最安全的杀手。
每个蓝焰都是单独完成任务,他们杀人的手段各不同,相同的是他们从不失手。
没有人见过蓝焰的真面目,就连蓝焰的成员之间也互不相识。在江湖中,他们每个人都有另一个身份。所以,蓝焰可以是你,可以是我,也可以是他。
这就是日前江湖盛传的蓝焰的消息。
时值深秋,天气转寒,枫叶渐红。
正义山庄就被包围在一重重红叶里,远远望去,似是红色海洋中的一叶孤舟。
林知秋已经不再年轻,眼角眉稍早已爬满一道道皱纹,一脸的风霜诉说着岁月的无情。
人老了,岂非正如走到四季中的秋季一样,渐寒、渐冷、渐荒芜?
林知秋接管正义山庄时,正是而立之年。如今想来,三十年来的过往,竟似一场梦,遥远而飘渺。
秋高气爽,今天的天气不错。林知秋身着一套长布青衫坐在堂前,桌上泡着一壶茶,雨前龙井。在这样的天,享受一壶清茶本是件另人愉快的事,可不知为何,林知秋竟一点愉快的样子都没有,好像还有点急躁。
他好像在等着什么。
一会儿,从院子外走来一位老仆。那仆人急步走到堂前,恭敬道:“老爷,他们来了。”
林知秋放下手中的茶杯,欣喜道:“好、好!带他们上来。”
“是!”老仆点头退下。
转眼间,门前已走进一个人,“哈哈哈……哈哈哈……”此人朗声大笑,声如宏钟,气贯如虹,显见是个内力深厚的高手。
“少林派不痴和尚来也,林庄主有礼了!”来者竟是个中年和尚,此人圆脸,浓眉大眼阔鼻,耳垂肥厚,右耳下还有颗醒目的黑痣,正是当今少林住持的小师弟。
林知秋欠身道:“原来是少林高僧不痴师傅,请!”
待不痴和尚坐下后,门外又鱼贯走来一群人。
先是一个锦衣少年,星眉朗目,却神色傲慢。腰间佩一柄青龙宝剑,剑鞘上镶有七颗明珠。此少年正是江湖上近来崛起的后起之秀,天山老人的关门弟子展铭。
紧随展铭其后的是一个白眉白发的道人,头戴碧玉簪,身穿青道袍。身材修长挺拔,身手矫健。若远看无疑是个老人,但近看才发现他的年纪不过二十出头。
林知秋笑道:“这位莫非是武当吴少侠?”
那道人还礼道:“晚辈正是吴辰风。”
吴辰风语毕,发现厅内所有人正看着他。那和尚还在呵呵笑,锦衣少年皱了皱眉瞧了他一眼,随即转过头,只盯着自己的剑瞧。一对夫妇带着一个小女孩刚从门外走来,小女孩紧紧盯着他的脸,一脸稀奇的样子。
“娘,那位老伯伯怎么那么年轻?”小女孩仰头问那少妇。
那少妇尴尬地看了吴辰风一眼,对女儿道:“小囡乖,那位叔叔还很年轻,不是老伯伯。”
小女孩好像不解:“那为什么他的眉毛和头发都是白的?只有老人家才会有白头发呀。”
那少妇笑了笑,道:“那是因为这位叔叔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少妇所说的了不起的事,厅中所有人自然都知道,一年前,吴辰风追捕一伙山贼反被山贼用奸计困于山洞,吴辰风因与山贼周旋一夜白头,最终斩获贼人首级。也因此名嗓江湖,成为人人称赞的少年侠客。
小女孩问道:“那要是小囡做一件了不起的事,会不会也变成白头发?”
小女孩天真的言语惹来厅内人一阵笑声,连吴辰风也被这小女孩逗乐,忍俊不住。
须臾,大厅内又进来五六个人。最后进来的是一个衣裳褴褛、蓬头垢面肩扛九袋,腰缠一个酒葫芦的中年乞丐和一个文文弱弱的蓝衫少年书生。这两人一个邋遢一个干净,一个粗鲁一个斯文,一个丑陋一个俊秀,本是两种极端的人,竟然有说有笑,相处似是极融洽。
林知秋一见那乞丐忙作辑道:“楼长老别来无恙?”
那乞丐笑道:“哈哈……老乞丐我走南闯北、能吃能睡,总算还过得去!”
众人这才明白,这看来不起眼的乞丐竟是如今丐帮的三大长老之一的执法长老楼南北。
那乞丐又笑道:“来来来,让我给你介绍这位小兄弟,我老乞丐喝酒喝了三十年从未遇到过对手,想不到前两天居然输给了这年纪轻轻的小兄弟。哈哈,痛快、痛快!”
众人大惊,谁都知道丐帮的楼长老武功纵不是天下第一,喝酒却是没人喝得过他的。想不到这位文文弱弱,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跑的少年竟有如此酒量。真当是人不可貌相呀!
林知秋似乎也微微一惊,随即笑道:“江山代有人才出,小兄弟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哪!”
那书生微微一笑:“不敢,晚辈方野。是楼前辈承让,让各位见笑了。”
忽然有人冷哼了一声,正是那锦衣少年展铭。方野仍是微笑,并不理会,然后与楼南北并排坐下。
这时,所有客人全都入坐,共计十余人分两排坐于厅前。林知秋面色一正,道:“今日老夫请到各位来,是为了一件事。各位也许都已经有所耳闻。”
首先答话的是那不痴和尚:“林庄主说的是蓝焰一事?”
林知秋道:“不错,正是此事。”
白发少年吴辰风道:“晚辈听说,蓝焰是一个杀人组织。”
林知秋点点头,叹道:“不错,蓝焰确是一个杀人组织。他们不但行踪隐蔽,他们作案奇特,在每次杀人之后还定然在附近留下一团蓝色的火焰。”
那一家三口的的丈夫问道:“他们为什么要留下一团蓝色的火焰?”
林知秋道:“范大侠问得很好,依老夫看,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告知雇主,他们已经得手。”
原来那范大侠竟是华山派现任掌门的师弟范志远,那少妇正是他的法妻柳如眉。
吴辰风道:“既然他们每次杀人都是为了钱,那么他们一定有不多雇主。”
林知秋道:“不错。”
吴辰风又道:“那就是说雇主都能找到他们。既然他们要交易,总是要碰头的。他们是如何接头的呢?”
林知秋道:“唉!老夫明白少侠的意思。可是,那些雇主,也和蓝焰的行踪一样神秘。没有半点线索。”
吴辰风道:“所以我们既没有办法知道蓝焰的行踪,也没有办法从雇主下手?”
林知秋叹道:“正是如此。”
不痴和尚问道:“那倒怪了!如今看来,即使有人要出钱买命,也找不到蓝焰,那之前的一起起案件又是怎么来的?听说,最近的一起就是在洛阳城的卢家庄。”
林知秋道:“唉,蓝焰自从出现一直是祸乱武林,人人得而诛之。确怎奈,这个组织太过于神秘,也太难以捉摸,是以多年来竟无人可破。”
一直未出声的楼南北忽然沉吟道:“我想起一件事。”
不痴和尚问道:“什么事?”
楼南北道:“你们可知蓝焰出现已经有多少年?”
一众年轻的后辈摇摇头,楼南北道:“我却知道,蓝焰这个名号在二十年前便已经出现。”
他的话惹来一阵惊呼。林知秋的神色仿佛微微一变,连那一直神色傲慢的展铭似乎也出现疑惑,方野仍是老神在在,似乎并不意外,只是目光有意无意地瞟着林知秋。
吴辰风惊讶道:“已经二十年了?那为何江湖传言是近几年的事?”
楼南北又道:“二十年前我刚行走江湖,确是听说过这个组织。只可惜……我知道的也不多。”
林知秋道:“楼长老知道些什么?说不定会是什么重要线索!”他的言语有些急促,目光也似乎深沉。众人只当他查案心切,不放在心上。只有方野看着他,似若有所思。
楼南北道:“唉,只可惜我是个酒鬼,除了酒,什么都不认。我除了知道这个名字外,就什么也不记得了。看来以后还是少喝些酒好啊!”
林知秋叹了一口气,道:“唉!这又不是长老的错,长老何必……”
楼南北摇摇头苦笑道:“谁让我只知道贪杯呢!”
这时,从边角传来一个尖刺的声音:“如此一来,蓝焰的事根本毫无线索,我等在这里又有何用?”众人看过去,原来说话的是一个头戴高帽,身穿黑袍,留着长须的枯瘦的人。
林知秋道:“那倒也未必。各位请看!”他手指着案上一堆册子道:“这是蓝焰近五年来的十六起作案记录,每一笔都有详细描述。我已经命人手抄了多份。虽然不能找到蓝焰的行踪,但却可以从这里下手。”
吴辰风道:“不错,他们既然是作过案,必然会留下线索。”
林知秋看着众人,慢慢道:“老夫三十年来一直希望能武林做点事,以前也确有小小建树,却怎么奈年事以高。所以,才不得不将这重任托负给诸位少侠英雄。老夫在这里先预祝各位能够破获蓝焰组织,三十万两花红,也为各位早早准备好……现在,老夫已设下宴席,请各位移驾前厅。”
众人已纷纷取过那小册子,欲走出去。方野起身似乎特别慢,待林知秋走近时,轻声问了一句:“晚辈想请教,不知前辈关于蓝焰的消息,都是从何而来?”
林知秋微愣,道:“老夫多年的好友,江湖包打听。”
方野微笑,谢过林知秋,转身向前厅走去。
每一届江湖都有一个包打听,就像每一届江湖都有一个武林第一美女,武林盟主一样。包打听,当然就是消息最灵通的人。
客人散去和来时一样快,很快,正义山庄又恢复了平静。
林知秋遗走了下人,往书房走去。他的脚步急又快,莫非竟有什么急事?
走到书桌旁,他移开了桌上的墨砚,墙壁忽然裂开一道缝,书房内竟然还有一个秘室。
现在,他就在这秘室内,身躯微躬,对着一个人。那人坐在一楠木椅上,背对着他。
那人的声音低沉而冷酷,带着不容违抗的威严:“吩咐的事,你都做好了。”
林知秋对他似是极畏惧而恭敬,正如他的仆人对他那样。
林知秋道:“是,属下已按您的吩咐做好了。”
那人道:“可有什么异常?”
林知秋道:“没有。此刻他们定是已经竭力在追查蓝焰的事。”
那人道:“好,你去吧!”
林知秋道:“是,属下告退。”
他已从那秘室走出,并关好门,然后踱步走出书房。这一刻,他脸上的神情又回复成那个刚正不阿的正义山庄庄主的样子。
那个秘室里有人是谁?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们究竟要做什么?为什么那么隐密?也许江湖中又要掀起新的风波了。
第一章 故友
深秋黄昏,斜阳染红了半边天空,如火烧,与那林间的红叶遥相辉应。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一种颜色—红。
风起,林动。红叶起舞,落叶纷飞。
林间有两个人,一老一少。老的是个丑陋的乞丐,少的是个俊秀的书生。这里还是正义山庄下,这两个人正是那丐帮长老楼南北和方野。
在这山间的路上,前后都不见行人,仿佛这自由广阔的天地间,只剩下两个人。
他们走得很快,施展轻功顷刻间便掠过几十丈,他们似乎又很急,莫非竟有什么重要的事?
穿过了这片林子,两个人慢了下来,前现是个市集。
此时,卖菜的早已准备收摊,人群也渐渐稀少。客栈已高高挂起了灯笼。
他们走进一家酒馆,要了一碟花生米、一斤牛肉、一碟酱瓜,四坛曲酒和四个馒头。
店里的伙计见到一个乞丐也不惊讶。有银子的就是大爷,管你是乞丐还是和尚。这一点,他们往往看得比世人更透。
三杯酒下肚,楼南北才开始说话,“莫怪我老头子多嘴,方少侠执意不肯留在正义山庄,莫非有什么急事?”
方野微微一笑:“实不相瞒,晚辈正是有件事要去办。”
楼南北眨眨眼睛,道:“是不是与那蓝焰有关?”
方野道:“前辈果然高明,正是!”
楼南北道:“莫非少侠已有线索?”
方野看了看他,道:“还没有。不过……或许前辈能为在下指点迷津。”
楼南北奇道:“我?我老叫花子除了喝酒什么本事都没有。现在连喝酒都输给别人,我又怎么能帮得上你?”
方野道:“先前前辈和林庄主提及蓝焰时,好像有所保留。不知……”
楼南北佯咳两声道:“你想问我,二十年前蓝焰之事?”
方野正色道:“前辈如能告知,在下感激不尽!”
楼南北叹道:“唉!其实我并非故意隐瞒,只是此事牵连到我的一个故友。”
方野问道:“前辈的这位朋友与那蓝焰有关?”
楼南北道:“有莫大的关系,只因蓝焰就是他一手创立的。”
方野“啊”地一惊。
楼南北紧接着又道:“但我这朋友十五年前便已故去,而且蓝焰也同时瓦解。所以,我也才奇怪蓝焰为何会在多年后重现。”
方野又是一惊,道:“却不知道前辈的这位朋友是何人?又为何……”
楼南北道:“我说出他的名字你也不认识,他不求名利,是以做了无数惊天动地的大事,却鲜有人识得他本人。他是个真正顶天立地的汉子,令人敬佩。江湖中近二十年来能及得上他的也就只有天歌神侠方天歌了。只可惜,这两个大侠却俱是落得惨死的下场!”
方野听到方天歌时似乎一震,眼里闪过奇异的光芒。
楼南北却没发觉,眼神飘向远方,似乎已回到当年的情景。
那过往或许太过于沉重,楼南北脸色悲痛,不再言语,只是闷声喝酒,一杯接着一杯,喝得又急又快。最后,竟抱着酒坛直往下灌。
方野轻轻唤他:“前辈!”
楼南北停下来看了他一眼,眼里竟仿佛闪着泪光:“你莫以为我醉了!这点酒还放不倒我。哈哈哈……哈哈哈……酒沿着脖子往下灌,泪却爬上了脸庞。的
方野纵是有再多疑问也不忍再问下去,面对着这位外表丑陋心却善良的老人,他竟也忍不住为他难过。轻轻将酒杯送到唇边,他只能默默地陪着他喝酒。
忽地,从街角传来一阵奇异的口哨声,楼南北立即放下酒杯,正色道:“这是本帮集会的标志,方少侠,老叫花子要去了。”言语间其他是清醒,哪里像是一个刚灌下几坛酒的人?“他日再见,定要与你痛饮一场!”
方野起身道:“前辈有要事,晚辈自是不便打扰,能与前辈相识实为方某幸事。他日重见,自当不醉不归!”
楼南北道:“好!不知道少侠将去向何处?”
方野道:“洛阳。”
洛阳城果然不愧为繁华城市。大街上,两边的店铺开得兴旺,来往的人群络绎不绝。挑担的小贩,卖胭脂水粉的大娘、扛着冰糖葫芦的小伙子阵阵吆喝,讲价声争吵声不绝于耳。这就是最普通的老百姓的生活,平凡而生动。
方野此时正走进一家酒楼。这座酒楼看起来虽不起眼,却是洛阳城最最有名的杜康楼。喝酒的都知道杜康,正如作诗的都知道杜甫。
小二哥这时已经迎了上来,“客官里面请!”他笑得虽然不好,却真诚。只不过,谁都看得出他忠诚的只是客官身上的银子而非客官本人。
方野并没有坐下,他只是在小二哥耳边说了句话。小二哥的脸色立即变了,变得很谨慎。他仔细地盯着眼前这秀气的年轻人,仿佛可以在他脸上能看出一朵花儿来。
“我不懂你说什么。”看了很久之后,小二只冒出这么一句话。
“我知道你一定懂的。”方野笑了笑,笑得很灿烂,也很诡异。
“这人是来砸场的!”小二高声叫道。在喊到“人”的时候,他已经出手,到“场”时,他的手已经点上方野腰上的穴位。可是,他没能点下去,因为方野不知道从哪里摸了块银子顶住他的指尖,并笑道:“我不是来砸场的,只是来看看老朋友!”
小二愣住了,他自认点穴手法又快又准,从来没有失过手,想不到这少年竟比他还快得多。
这时,方野又笑了笑,“只要你去问问他,大块头想不想见到野猫子就可以了。”
他的笑容真诚而无害,说不出的讨人喜欢。小二也不再凶狠,只淡淡道:“你等着!”然后转身跑进内堂不见了。
约摸过了半盏茶的功夫,却见小二领着六个大汉快步从正门走进来,停在方野面前。
小二道:“就是他!”
领头的大汉看了方野一眼,道:“跟我走!”
方野也不问,笑了笑,便跟了出去。
那大汉领着方野走在前面,另外几个汉子跟在后面。他们穿过两条最繁华的街,然后拐进一条巷子。
巷子的尽头是一堵墙,这赫然是一条死巷!
那几个大汉的位置这时忽然发生了变化。走在最前面的那个慢慢停下来,转过身,原先走在后面的几个大汉跟了上来,将方野围成一个圈。
方野环视他们,不解道:“不知各位……这是什么意思?”
领头的大汉挑眉瞪着他:“你就是方野?”
方野道:“正是在下。”
那大汉又问:“你要找佟老大?”
方野微笑道:“还望各位兄台为小弟引路。”
那大汉咧嘴怪笑道:“引路?给我打!”后面三个字,当然是对他的同伴说的。
大汉话刚落音,已经有一个拳头送到方野的鼻子上,两只手伸向他的手臂,两条腿斜扫过来。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如此绵密的攻击织成一张网,将方野牢牢圈住。出手的人只等着听到方野的惨叫声。谁知,过了半晌竟什么声音都没有。因为他们所出的招尽数落空,边方野的衣边都未沾着。方野人影一闪,竟凭空消失了。所有人俱是一惊,谁也没有看清楚方野是怎么移动的,他已距离他们几十尺开外。
领头大汉脸色一变,继而冷笑道,“好功夫!我常大胜佩服。不过,功夫再好也要打!”
常大胜一挥手,众大汉又围了上来。
方野微微皱眉,问道:“不知方某可曾得罪各位?”
常大胜脸一沉,声如宏钟,“没有!”
方野又问道:“既是如此,各位为何要为难方某?”
常大胜狠狠看着他,“那你又为何要为难我们?”
方野一愣,道:“常兄何出此言?”
常大胜怒道:“你明知故问!”
常大胜嘴里喊着,手也不闲着,一记刚猛的拳头狠狠砸来,方野只是闪避,却不还手。常大胜天生蛮力,拳头又快又狠。常人若是被他打到,身上定会被砸出几个窟隆。众人似乎对他很放心,只是围观,并不出手。哪知几个回合过后,常大胜的额角已渗出汗水,方野却仍然神情自若,面上还带着惯有的微笑。
突然有人喝道:“大胜,住手!”
常大胜像是被人抽了一鞭子,拳头嘎然收回,脸上却带着说不出的悲哀,喃喃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他知道什么?
方野闻声望去,一个灰衣长髯的老者站在巷口,目光如炬,正盯着常大胜,不怒而威。
老者慢慢走来,身躯笔直,举步稳健,他看着方野道:“方少侠受惊了。大胜他们不懂事,还望少侠莫放在心上!”
方野微笑道:“或许是常大哥对在下有所误会,怪不得他的!”
老者闻言,又狠狠瞪向常大胜,“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自己,怎么就不脸红?”
常大胜果然有些脸红了,却仍大声叫道:“我不过是为了大哥!你明知道大哥他……”
老者喝断他的话,“住口!你再敢多说一句就家法伺候。”继而转向方野,谨慎礼貌却不带丝毫感情,“方少侠请随老夫来,佟老大已恭候多时了。”
方野点一点头,看了常大胜一眼,然后跟着老者迈步走开,心中若有所思。
老者居然带着方野走回了杜康楼,谁也料想不到,原来佟老大竟然就住在这杜康楼的后院。
为什么那几个大汉要带他去那条小巷?为什么他们的眼神都带着莫明的恨意?这些问题不停在方野脑中盘旋。
很快他就知道答案了,因为他已经见到了佟老大。
他作梦也没有想到佟老大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他的肩还是很宽,身材还是很健硕,只是脸色却变得异常苍白,是那种很久没有日晒的白。
“贤弟,果然是你!”佟老大就坐在正厅内。看到方野,掩饰不住的激动,“本来,我是无论如何也要亲自去接驾的,只可惜……”顺着佟老大的目光,方野惊讶地发现,他的腿竟齐膝生生断掉,常常的七尽莽汉竟再也站立不起来了!
“大哥,这是……怎么回事?”方野很清楚佟老大的武功,他早就可以算得上是一流高手了。究竟是什么让他变成这样?
“你应该知道我们大哥的为人,”说话的是常大胜,“别人无论求他什么,他都不会不答应。他为了朋友什么都肯牺牲。这双腿也是……旁人只知道遇着麻烦便来求大哥,可是……可是他们有没有把大哥当成朋友?若当大哥是朋友,为何要一次又一次让大哥替他们去卖命?”常大胜大声道,神情十分激动。
“大胜,别说了。你下去吧!”佟老大淡淡道。
常大胜看了他一眼,想说什么,又忍住了,跺了跺脚转身走了出去。
方野终于明白,为什么常大胜会阻止他见佟老大,只因他怕方野也是来求佟老大办事的。如此说来,这常大胜竟是个义胆忠肝的好兄弟!
佟老大看着方野,大笑道:“你我兄弟久别重逢,这是天大的喜事呀!怎地尽说不开心的事?”他转身向那老者道,“福伯,劳烦你去替我到地窖取两坛好酒来,今日我要和方老弟痛饮一番!”
福伯一欠身,依言走出。屋内只剩下佟老大和方野二人。
佟老大忽然敛住笑容,深深看向方野,“我知道贤弟此来,必定有事。却不知所为何事?”
方野微愣,道:“不,没有。小弟只是偶然路过,顺道来探望大哥。”
佟老大沉下脸来,“你是不是听到大胜的话,就认定我不能再帮人?你是不是看到我这副模样,就认定我已是个废人?”
方野忙道:“小弟绝无此意!”
佟老大道:“好,既是如此,你就不要再隐瞒。快快说,否则就当你是看不起我!”
“大哥……”方野望着那张充满热情的脸,顿时感觉热血沸腾,“其实小弟此次前来是想找一个人。”
佟老大问道:“谁?”
方野道:“包打听!”
“哈哈哈哈哈……小事一桩!”佟老大朗朗道,“在这洛阳城还没有我找不到的人!”
(TBC。。。)
9月9日
像是应景,
英格兰被逼上绝路,西班牙命运难料,
小杰、小欧、卡西……我喜欢的孩子们一个个那么失落,
而我,积郁太久,终于爆发。
悲伤原本是一个人的事,
千不该,万不该,连累了母亲,
那一夜的无眠,
只为了独身在外的女儿。
撕掉了伪装,忘掉了坚强,
我哭得像个孩子,
心里有爱呀,恨呀,
就这么反复纠缠着,没有尽头
酒真是好东西,可以麻醉,可以安眠。
一觉醒来伤口已经不那么痛了,笑,药效果然好!
只是眼睛肿肿的,镜子里的自己,老了许多
阳光好刺眼,
眯着眼睛,眉头紧锁,
来来往往的人群,一张张脸,没有表情,
心底猛然发凉,
这一具具活着的僵尸啊,
不如回到暗夜,
那里没有光明,
但有生气。
是教师节了,身边都是老师。
可心里只惦记着那一位,
不治之症,
该不该去道一声祝福?
只是怕自己忍不住,
这温馨的日子,
不该有凄凉,不该有眼泪,
算了吧!
我永远记得,
慈祥如母亲,
便是她、便是她给我一生的记忆了!
既然健康已不能够,
愿她幸福!
这世间,好人真的有好报吗?
9月8日
不想回家,
那个没有温暖的地方根本不是我的家。
我的家好远好远,远得我怎么也寻她不着,即使是在梦里。
无处可去,笑,自己是多余的。
那些伤啊,
我说我可以忍耐,我顶得住,我什么都不怕,
分明是高估了自己!
我还是我,我只是我。
以为自己不会再哭,
终于还是忍不住了。
我没有哭,只是泪自己跑出来了。
(写给偶爱的小欧、小杰和小杰玛!吼吼~其实偶真正想写的是小杰玛哦~)
这真是奇怪的一天。我想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还从来没有像这样一天内与三家俱乐部亲密接触的经历。哦,不,加上埃弗顿,确切地说是四家!
露易丝和经纪人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他们仍然在讨论着利物浦和纽卡斯尔两个俱乐部相关的细节。在客厅柔和的灯光下,我专注地看着他们交谈,却奇怪地处于一种蒙胧的状态。他们的声音传到耳中,被过滤成一个个单独的字母,突兀地跳动着,却怎么,怎么也形不成完整的一句话。
“迈克尔,你怎么了?”突然安静了下来,露易丝那双褐色的眼睛正无比担心的看着我。
我仿佛突然醒过来,手指无意识地按了按额头,“没什么,亲爱的,我想可能是有点累了吧!”
露易丝轻轻走过来,吻了吻我的脸,“累了就休息一会儿吧,今天经历了这么多事,真够你受的了!”
“嗯。”我拍了拍她的手,并努力给她一个微笑。
时候不早了。经纪人礼貌地起身告别,他也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情形。在离开客厅前他转过身,深深地看着我,“迈克尔,我相信你会作出合理的选择。有了决定立刻告诉我,你知道,我一直为你效劳,而且,我永远是你最值得信任的朋友。”
我点点头,然后送他出门。这一天来饱受奔波劳累的并不仅仅是我。从马德里到利物浦、纽卡斯尔,再回利物浦,一路上他和露易丝一直在我左右。为了转会的事,他们的劳心劳力绝对不下于我。事实上,这些日子在联系各方面关系的同时,他们还要时不时地担心我的状况。就像刚才,当他们认真讨论我的前途时,我居然在走神。
说实话,离开皇马并不是那么让人难以接受。当初去伯那坞本就是极偶然的一件事。当媒体们大肆渲染什么“银河战舰”迎来第七位巨星的时候,他们一定猜想不到我正对着那洁白到完全陌生的皇马11号队服发呆。我费了很大的劲才意识到自己竟然真的离开了利物浦。而促使我完成这次转会的原因竟然只是史蒂夫的一句气话。当我真的去了那个足够远的地方、不会再和他天天见面时,他似乎才猛然醒悟过来,不可置信而又万般无奈的接受了我已经离开的事实。
于是在我初到马德里的那段日子,他天天打来越洋电话。他说他很后悔对我发脾气,他说他以为我会像往常一样包容他,他说他想不到我真的走了,他说没有我他很不习惯,他说……迈克尔,回来吧!
面对他的呼唤我无法不为之动容,并一次次陷入沉默。一时冲动下的结果是与皇马签定了四年的合约呀!我不禁苦笑,一直以来都认为史蒂夫是个极易冲动的人,想不到我自己竟然比他还要冲动!
“爹地!”杰玛稚嫩的童音远远传来,惊醒了正坐在窗前发呆的我。
“过来,宝贝儿!”我向她招招手。杰玛穿着白色的卡通睡衣抱着一只玩偶熊,那花朵一般柔嫩的小脸绽放出甜美的笑,我的嘴角也不禁随之弯起。她是真正的天使,是上帝赐予我最完美的馈赠!
我的小公主走过来爬上了我的膝盖,我抱起她小小的身躯让她在我怀里坐正。正想问她为什么还不去睡觉,手机铃声突地响了。
“爹地,我帮你接电话!”在我刚反应过来时,杰玛已经迅速从我的腿上跳下来,跑到几米外的桌旁去取我的手机,然后急忙送到我手里。这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竟已经显出不俗的运动天份。
“哦,谢谢你,杰玛!”我亲了亲她,摸摸她柔软的头发,让她在我身边坐下。
“嘿,迈克尔,你已经决定好了吗?决定来圣詹姆斯公园和我们一起了吗?”电话一接通,我的前国家队队友阿兰·希勒气如洪钟的声音就急切的传来。
我一时语塞,该怎么说呢?
自从纽卡斯尔正式报价介入我的转会以来,希勒是除了史蒂夫外与我联系最密切的人。虽然当时我远在马德里,但是他每天好几通电话苦口婆心的劝说、不停地做我的工作,希望我能到圣詹姆斯公园与他并肩作战。他告诉我队员和球迷们都急切地希望看到我的到来,他们真正的需要我。如果我加入,全队会以我为中心安排战术……为了表示诚意,他甚至提出可以把他的9号球衣让给我。
他的真诚让我不能不感动。可是我仍犹豫不决,坦诚地说,在我的心底第一选择永远是安菲尔德。我从来没有想过为除了利物浦外的任何一家英超俱乐部效力。我实在无法想像自己代表另一支球队回到安菲尔德比赛的情景。
“对不起,你知道这很难。再给我一点时间好吗?”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些,“一旦作出决定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
电话那边沉沉的叹了口气,“好吧,迈克尔,我等着你的消息。”
这样沉闷的气氛让人异常难受,我开始为我的犹豫不决感到十分抱歉。
过了一会儿,他的音调陡然增高,自信满满的声音通过电话传过来,“不过,迈克,我仍然相信你最终会选择我们的!”然后,他挂了电话。我不禁笑了,阿兰·希勒,这位英格兰伟大的前锋,这位传奇的战士,总是有着旺盛的精力和不服输的斗志,他的自信在任何场合总能给人以很强的感染力。
切断电话,翻开短信页,手机里短消息的空间几乎已经存满了。
“我在等你回来!”
“我仍在等着你。”
“听说你和拉法的会谈很不错。感谢老天!我已经在为我们迈克尔的回归仪式作准备了!”
……
“怎么还没有消息?”
……
这些消息都是今天的,发送者也都是同一个人:史蒂夫·杰拉德。
心中顿时百感交集。
史蒂夫,我该怎么对你说呢?我苦笑。难道你到现在还不明白真正的选择权并不在我这里吗?
史蒂夫不可能不知道我心里真实的想法,我是多么希望能回到安菲尔德与他并肩作战!可是,一年的时间虽然不长,却改变了很多东西。在我离开的这一年中,那个从前总是说“我的目的就是为欧文传球”的傻小子,已历经锤炼发出灼热的光,强大得能只手撑起安菲尔德的天空;那个传奇的夜晚,他带领全队力挽狂澜为球队赢得了阔别了二十年的欧洲冠军奖杯;新的教练、新的战略,球队的原班底几乎散尽,只有他是不可或缺的;他的转会消息牵动了整个英伦,甚至一度比伦敦申奥的新闻还要热门。在为他骄傲的同时我也在思索,这一切都是我离开的这一年中发生的。难道这些都只是巧合吗?
最后我意外地发现了这样的事实,没有了我,史蒂夫才会变得更强!这样的结论虽然让我很受伤,有种深深的挫败感,然而我却不得不去承认它。
即使选择权在我这里,史蒂夫,我真的该回去吗?难道你没有发现一切都改变了,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吗?
我仍在等利物浦的消息,可是我不确定现在我是否还应该继续等下去了。
“爹地,抱抱!”女儿的小手舞了过来,然后抱着她的小熊钻到我的怀里。
我这才想起刚刚要问她的问题,“宝贝儿,为什么还不去睡觉?”
杰玛撇了撇嘴,“爹地,BENNY想BOBBY了!”
BENNY是她手上抱的小熊,BOBBY是另外一只熊。每天晚上杰玛总要抱着这两只小熊才肯入睡。很不幸的是,我现在才发现BOBBY被我们遗忘在马德里的家里了。
“亲爱的,你是不是想家了?”我柔声问她。在马德里生活了一年,她早已经习惯了那边的一切,自然认为那边才是她的“家”。
杰玛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了我一会儿,然后委曲地点点头。
我心疼地抱紧了她。
“爹地,妈咪说我们不回去了,是真的吗?”
“嗯……是的。我想我们可能会很长时间都不能回去了吧!”
“为什么我们不能回家呢?”
“因为我们在这里有新家呀!”
“可是新家里没有BOBBY。”
“杰玛”,我满怀歉意地看着怀里的小人儿,我不知道自己这一次的变迁在她小小的人生里会有多大的影响,“爹地改天帮你把BOBBY带回来好吗?”
女儿歪着小脑袋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不,爹地,还是让BOBBY留在家里吧!”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
她抱紧小熊仰起小脸看着我,表情很认真,“我怕BENNY会想家。如果把BOBBY留在家里的话,等它想家的时候还可以给BOBBY打电话呀!”
哦,杰玛,你一定不知道我在听到你这番纯真的童语后是怎样的激动异常!
那一瞬间,令我头晕目眩的问题变成异常清晰。我终于作出了决定,加盟纽卡斯尔。
当我在凌晨1点30分把这人消息告诉希勒和我的经纪人时,他们都松了一口气,祝贺我作出了正确的选择。
接下来的一切都非常简单且程序化,向媒体宣布、与俱乐部签约、和球迷见面。
我的亲朋、新旧俱乐部队友以及国家队队友们都纷纷打来电话祝贺我加盟新的俱乐部,并对我新的职业生涯表示了真心的祝福。媒体也在第一时间发表评论,认为我的这一选择无论是对俱乐部、对自己还是国家队都是最有利的。
在这过程中,始终有一个人没有任何回应。史蒂夫,我知道他是如何日思夜盼地期望我回到安菲尔德,我可以想像当他知道我的这一决定时是如何的失望与痛心疾首,我甚至等待着他暴跳如雷地跑到我面前来与我大吵一场,像从前一样。可是,没有。他竟好像凭空消失了,没有任何消息。这让我始料未及,我有些不知所措。我试着尽一切努力与他取得联系,可是他的手机关机,电话没人接听。我明白,他是故意躲着我,不让我找到他!这一刻,在挣扎了许久终于作出决择,当我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时,我反而变得异常的心慌了!面对公众和镜头,我的笑容无懈可击,可我骗不了自己,完美的笑容下是一颗悬着的不安的心。
在正式签约纽卡斯尔的第二天中午,我身穿熟悉的10号球衣来到圣詹姆斯公园。出乎意料的是居然有万余名球迷到场来支持,他们不断叫喊着我的名字,兴奋地笑着、跳着,场面是我一辈子从没见过的壮观!我抱着杰玛走向场边的观众,情难自禁。如果说之前我对加盟纽卡斯尔还有疑虑的话,这一刻那些疑虑已经全然消失。作为一名球员,被这么多热情的球迷拥护着,是何等的幸福!我向他们表示了感谢并且许诺我一定会为纽卡斯尔多多进球。是的,最起码从这一刻起,我能感受到他们是如何的需要我,而我也因为他们的需要才感觉到自己是如此的重要。我回望露易丝,她站在场边微笑,眼中噙满了泪水。
在回程的路上,感动气氛依然包围着我们。露易丝手中拿着一叠记者送她的照片,她说一定要珍藏起来,因为这些照片真实地记录了会让她一辈子都激动的场景。
“嘿,瞧我们的小杰玛!她是多么的落落大方,像真正的公主!”她指着一张照片得意地对我说。哦,是的!照片上的杰玛被我抱在怀里,和我一起向球迷们挥手,可爱的小脸蛋儿一派从容。
“杰玛,”我接过照片给杰玛看,想故意逗逗她,“你这是跟谁招手呢?”
“史蒂夫叔叔!”她答道。
“什么?”我以为我听错了。
“是史蒂夫叔叔在对我笑呀!”清晰的童音又一次传入耳中。
史蒂夫竟然去了圣詹姆斯公园?这……太令人惊讶了!
与此同时,我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有很多人比我更需要你!加油,迈克尔,我为你而骄傲!不过,我们的哥们儿卡拉格已经放言要踢你两脚了,别怪我没提醒你,保护好自己的腿!史蒂夫”
